人事档案补办需要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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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fang
人事档案丢失后是可以补办的,这一点丢失档案的朋友就不用太忧心了。补办好的档案参加公务员政审、职称评定、考事业编等都是没有影响的。以下是人事档案丢失后补办的基本流程,大家可以参加下:
首先和人才机构(县处级以上人才或者具有人事权的县处级单位也可以)沟通,建立一份职工档案,然后再行补办档案材料。先建立一份职工档案很重要,否则接下来的档案没有地方接收也是不行的。
补建职工人事档案,要带着所有相关材料到市政府政务大厅退休审批窗口,正式补建档案。要求女职工不超过50周岁,男职工不超过60周岁,并且能在档案馆或相关存档部门查到原始调配手续、招工名册的就可以进行补建。
如果单位不存在,而补建人事档案材料需要单位出具证明,这时劳动部门将放宽到由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或与单位有关的相关部门负责就可以补建人事档案。
丢失档案的职工从市政府政务大厅退休审批窗口依据获取的《补建档案材料卷宗》要求,依次提供:无档案原因及证明材料、火灾烧毁或被盗的情况证明、调配手续或招工名册等材料、职工所在单位证明材料、职工在职期间工作履历、职工所在辖区派出所的证明、职工参保情况证明材料等。
市政府政务大厅退休审批窗口,会根据上述材料填写完补建档案材料综合认定表并加盖公章后,职工人事档案材料正式补建完成。
以上是关于人事档案补办的相关内容,需要的伙伴们可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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