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毕业之后应该怎么处理自己的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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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又到了大批毕业生走出校园的时候了。说起档案,真的是很说起来重要,排起来次要,用起来需要,忙起来忘掉。据了解,这种‘人事档案无用论”正在社会上逐渐流行。那么你知道高校毕业生毕业之后档案应该怎么处理吗?
主要有下面这几种情况
1、就业单位是有权限管理毕业生的档案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中第四条规定:具备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机构为县级以上(含县级)党委组织部和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流动机构,简单的来说具备档案保管权限的单位为县级以上国企、事业单位、公务员单位、央企以及公共就业中心)。在有管理权限的单位工作的毕业生2015年前毕业的是可以转到人才中心或者就业单位的。但是2014年五部委共同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2014)90号以后,只要在具备档案保管权限的单位工作,档案都应该转到单位进行保管。
2、2015年毕业及2015年毕业之后未就业的同学。档案有两种途径可以进行保管。一是向学校申请,让学校保管两年。二是由学校寄到自己的生源地的人才中心保管。
3、2015年以后毕业(包含2015年)的同学就职于非公企业,单位不具备档案保管权限的同学,档案有2种途径进行保管,一是由学校通过专门通道寄回生源地的公共就业中心进行保管。二是向工作所在地的公共就业中心提出申请,经公共就业中心同意后,方可将档案寄到工作所在地的公共就业中心进行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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