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缴社保户口性质对养老金和失业金有什么影响?以下几点要注意了!
单位缴纳社保户口性质,会影响退休工资和失业金吗?根据经验,只要在单位缴纳的,养老金的计算方式是完全一样的,没有任何影响,但对对失业保险金以前是有影响的,但从2019年开始,基本上没有任何影响。
第一,养老金的高低和社保户口性质没有关系。
在同一单位就业,用人单位都要喂本单位职工办理社保,办理社保时,用人单位都是按照社保法的要求,单位缴费按照职工工资总额来缴纳,个人是按照本人实际工资来缴纳,其单位缴费比例和个人缴费的比例都是一样的,没有农村户口和城镇户口的区别;从退休年龄来看,都是按照男职工60周岁,女职工50周岁的来办理退休,也没有户口性质的差别;从养老金的计算方式来看,都是按照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来计算基本的养老金,也没有户口性质的差别。在同一单位上班,如果缴费基数、缴费指数、缴费年限,个人账户资金余额相同,所领取的养老金基本上都是相同,也没有分城镇户口还是农村户口,所以也是没有社保户口性质的差别。比如张三是城镇户口,李四是农村户口,同在一个单位工作,如果张三和李四的缴费基数、缴费指数、缴费年限、个人资金余额相同,如果两人同时在单位办理的退休,张三和李四的养老金是完全一样的,没有户口性质的差别。
第二,过去农村户籍的职工对失业保险金有影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8号,即《失业保险条例》的第六条规定,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一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按照这个规定,如果属于城镇企业单位招聘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是不缴纳失业保险费的,但是用人单位缴纳部分是必须要缴纳的。对于农民合同制工人,《失业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 “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连续工作满1年,本单位并已缴纳失业保险费,劳动合同期满未续订或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其工作时间长短,对其支付一次性生活补助金。补助的办法和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根据二十一条的规定,各个地方的处理方式是不一样的,也就是说同样是缴纳了失业保险,但是因为失业后,所领取的待遇是不一样的,城镇户口是按照低于城镇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标准来执行,按照缴纳失业保险费用年限来发放,而农村户籍是按照农村居民最低生活标准,结合缴纳失业保险的年限一次性支付。例如重庆市城镇户籍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为1200元,农民合同制工人为618元,农民合同制工人领取不叫失业保险金,而是叫一次性生活补助费。由于全国各地额度规定不一样,其标准也是不一样的,所以过去的社保户口性质对失业保险金是有影响的。
第三,从2019年开始,城镇户籍和农村户籍失业保险待遇完全一样。
由于社会经济的发展,对于失业保险待遇的政策也在不断完善,从2019年开始,全国很多地方,都对失业保险缴费和待遇进行调整。比如重庆从今年开始执行新政策,即只要是单位职工,不再区分城镇户籍和农村户籍,社保户口的职工,全部按照社保法的规定,由单位和职工各承担0.5%的失业保险费用的缴纳,职工失业后,不再区分城镇户籍还是农村户籍,都按照《失业保险条例》和社保法的规定,按照相同的标准来领取失业保险金,
总之,单位缴纳社保户口不管是城镇户籍还是农村户籍,对养老金是没有任何影响的,但是由于失业保险城镇户籍分为用人单位和城镇职工个人各按1%的比例来缴纳,而农民合同制工人(农村户籍)的失业保险,只由单位缴纳个人不缴纳,所以在领取失业保险金待遇,差别是比较大的。但是从2019年开始,全部实行相同的政策,不再区分农村户籍和城镇户籍,实行相同的缴费标准,相同的待遇领取标准和条件。
以上几点,就是单位缴社保户口性质对养老金和失业金的影响,希望大家都能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